高剑生委员:让平等的法治环境成为保护民企的“牙齿”( 二 )

  不得不承认 , 民营企业家最害怕缺少法律保障 , 缺少法律制度支撑的投资和经营环境 。 而一旦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失去最基本的安全感 , 将会直接影响民营经济的发展 。 高委员认为 , 营商环境“优化”的本质是“法治化” , 抓住法治化环境 , 就抓住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 , 是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关键之举 , 是推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破题之措 , 是对民营企业最有力的支持 。

  如何抓住法治化环境建设的核心要素优化营商环境 , 高剑生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 一是权利平等 , 让民营企业挺直腰杆 。 权利平等首先要让民营企业拥有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的市场参与权 , 因此 , 关乎市场竞争的政策 , 应当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 其次 , 要做到行使权利平等 。 只有把民企当成自己人看待 , 民企权利平等行使才能落到实处 。 二是权利自治 , 让市场和契约发挥作用 。 政府要尊重民企作为市场主体所拥有的自治权 , 强化契约意识和保护交易流转顺畅的理念 , 强化权利清单制度建设 。 三是权利保护 , 让民营企业享受到公平正义 。 权利保护是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化环境的保障要素 。 因此 , 解决民营企业的不安全感 , 让其挺起来、活起来 , 必须从保护民企正当权益做起 , 形成立法顾及民企正当诉求 , 司法执法保障公平公正 , 社会形成“一家人”共识的有效机制和强大合力 , 只有这样 , 山西的营商环境才会得到真正的优化 , 民营经济才能得以快速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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