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醉驾免刑责是怎么回事 还原事件始末终于真相了( 二 )

  在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案例中类似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 , 按法律规定醉酒驾车致人死亡 , 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工商局干部毛某在醉酒驾驶致人死亡之后是否逃逸尚未可知 , 但陇西县人民法院给毛某定了个交通肇事罪后 , 却为什么又会对他免于刑事处罚?有相关人士分析 , 十有八九是毛某付出大笔经济赔偿后获得了家属谅解 , 司法部门顺水推舟 , 做出这样的判决 。 新闻报道的内容也证明了这一点:陇西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证实此事 , 并称当时给(环卫工)家属赔偿 , 但经办法官不在 , 具体数额尚不明确 。 采访人员发稿时 , 毛志尧仍在县工商局上班 。

  在近几年的司法具体操作中 , 事实上会把一部分量刑轻重的权力交给受害者或家属 。 这显而易见是不公平但又有合理之处 , 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积极赔偿被害人 , 取得被害人谅解 , 可以争取减刑或缓刑的机会;对受害者的父母孩子来说 , 事已至此 , 让加害者多赔一两倍的钱来换取轻判 , 这也是合理务实的选择 , 不必过多苛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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