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将迎首个没有鞭炮声的春节 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 )

  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2018年12月20日 , 公安武清分局大良派出所在武清区大良镇唐廊公路进行盘查时 , 将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邢某某(男 , 26岁 , 河北省人)、张某某(男 , 29岁 , 河北省人)查获并依法行政拘留 , 收缴烟花爆竹210箱 。 2019年1月21日7时许 , 公安蓟州分局文安街派出所接群众举报 , 将在蓟州区某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张某某抓获 , 并依据相关规定 , 对其予以行政罚款二百元处罚 。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 农历“春节”“元宵节”将至 , 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 , 希望广大市民遵规守纪 , 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 同时 , 对于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 , 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 , 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 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 ,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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