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征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 二 )

  公安机关严正警告涉案在逃人员:认清形势、投案自首 。 凡主动到案认罪悔罪的 , 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 拒不主动投案的 , 一律从严从重惩处;凡对案件当事人威胁恐吓 , 对犯罪分子窝藏、包庇的 , 对证人、举报人打击报复的 , 将依法严厉打击 。

  公安机关对提供案件线索者严格保密 , 必要时可以采取保护措施 。 经查证属实的线索 , 其举报奖金按举报人提供的方式及时办理 。

  举报电话:0459-6043220

  贾警官:13836877175

  孙警官:1824597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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