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信用交通让守信者畅行无阻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五 )

  陈征认为 , 对于货运企业违法行为的治理 , 不应该仅针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 最重要的是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束 , 可以考虑将企业违法记录纳入企业负责人的个人征信系统 。 他表示:“对于企业的负责人或者安全管理人来说 , 交警部门、交通部门或者安监部门对他的公司进行处罚、制裁 , 这些都可以纳入征信体系里 , 他下次还想开办公司就不会那么方便了 。 ”

  诚实守信 , 不但要成为交通运输行业的“通行证” , 也要成为交通建设企业的“门禁卡” 。 在道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 , 交通运输部门核查企业的信用 , 起到了筛查把关的重要作用 。 去年4月 , 浙江省义务市在杭金线义乌段灾害防治施工工程进行招标过程中发现 , 前来报名的两家公司 , 企业信用有问题 。

  浙江省义乌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科长陈涧云说:“我们在信用核查的时候发现 , 这两家企业的信用等级为E级 , 他们被列为E级的原因是没有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 按照我们相关分级管理的规定 , 限制它参加我们的招投标 , 对它实行一票否决 。 这两家公司经常来参加我们交通工程的招投标 , 以前他们也中过相关的工程 , 但是在这次招投标过程中 , 因为信用等级的缘故 , 它就不能参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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