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下岗失业人员连拒3次工作介绍将被减发停发低保金( 三 )

《通知》明确 , 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衔接 。 加强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以及失业、医疗等保险制度的衔接 ,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家庭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工作 。 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与就业联动机制 , 配合有关部门加大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岗位推荐、跟踪服务力度 , 激发创业、就业意愿 , 优先安排政府公益性岗位 , 促进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积极就业 。

《通知》指出 , 对于无正当理由 , 连续3次拒绝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工作的低保对象 , 可以按规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最低生活保障金 。 对于家庭中有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和失能老年人等需要专人照料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 , 要充分考虑其劳动条件和家庭实际情况 , 按照就近就便原则 , 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帮助其实现再就业 。 对于重新就业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 , 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 , 可以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 。 要加强临时救助与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的衔接 , 对于享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临时生活补助后 , 生活仍有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及其家庭 , 要及时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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