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进一步加大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力度( 二 )

  1月28日 , 国家能源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 , 介绍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光伏发电专项监管有关情况 。 期间有采访人员提问 , 关于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 , 下一步有哪些具体措施和要求?

  陈涛表示 , 一是进一步扩大电力辅助服务参与主体范围 。 新一轮电改以前 , 电力辅助服务主要覆盖统调火电和大水电机组 。 近年来 , 清洁能源装机不断增加 , 对中国的电力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下一步 , 要进一步扩大电力辅助服务参与主体范围 , 实现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的发电机组全部纳入电力辅助服务参与范围 。 尚未将核电、热电联产、风电、光伏发电等发电机组纳入电力辅助服务参与范围或不同类型机组分立账户的 , 要完善规则、落实规则、加强监管 , 促进各类型发电机组在同一平台上公平承担电力辅助服务义务 。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 , 将地市级调度机构调度的发电机组逐步纳入参与范围 , 或参照统调机组规则制定非统调机组电力辅助服务实施细则 。 同时 , 按需扩大电力辅助服务提供主体 , 鼓励储能设备、需求侧资源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 , 探索第三方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 , 进一步探索研究建立用户参与的分担共享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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