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猝死同行者判赔12万 未尽到很好的看护职责

男子酒后猝死同行者判赔12万 未尽到很好的看护职责—来源:光明网生活频道—编辑:刘顺


男子酒后猝死同行者判赔12万 未尽到很好的看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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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猝死同行者判赔12万 未尽到很好的看护职责
男子酒后猝死同行者判赔12万 未尽到很好的看护职责

  李先生的亲属认为,组织饭局的吴先生以及同行的领导、同事,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因赔偿的金额无法协商一致,李先生的亲属向海沧区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他们是否就没责任了呢?海沧区法院审理认为,李先生经医院初步诊断为饮酒后猝死,从聚餐中饮用白酒至次日凌晨被送往医院救治无效后死亡,其间并无其他情况发生,应认定他的死亡与饮酒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李先生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自身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应有足够的认识,应对过量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知,其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法院还认为,公安机关对五名被告所作的询问笔录是在事发后短时间内形成,各当事人的陈述能够互相印证,且不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应予以采信。根据笔录,5名被告在与李先生饮酒过程中均不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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