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猝死同行者判赔12万 法院:仅送回酒店不够( 四 )

仅仅送回酒店休息不够

酌定连带赔偿12万余元

海沧区法院审理认为 , 李先生经医院初步诊断为饮酒后猝死 , 从聚餐中饮用白酒至次日凌晨被送往医院救治无效后死亡 , 其间并无其他情况发生 , 应认定他的死亡与饮酒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李先生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 对自身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应有足够的认识 , 应对过量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知 , 其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 应承担主要责任 。

法院还认为 , 公安机关对五名被告所作的询问笔录是在事发后短时间内形成 , 各当事人的陈述能够互相印证 , 且不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 , 应予以采信 。 根据笔录 , 5名被告在与李先生饮酒过程中均不存在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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