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大厅上演“全武行” 哈尔滨一恶势力团伙14人被判刑( 二 )

  这样" 一言不合就动手" 的事可不是第一次发生在曲某身上 。 2014年5月20日0时许 , 曲某到哈尔滨市道里区被害人刘某经营的仓买内购买矿泉水时与刘某发生口角 。 曲某离开仓买后纠集数人持木棒返回 , 在仓买店门口共同用木棒对刘某进行殴打 , 将刘头部打伤 , 刘某头部损伤构成重伤二级、九级伤残 。 后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赔偿协议 。

  曲某纠集张某等人多次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 , 扰乱社会秩序 , 欺压百姓 , 形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 。

  香坊区法院经审理依法认定曲某犯聚众斗殴罪 , 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故意伤害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 依法判处张某等13名被告人四年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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