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推行大处(科)室制 事业单位改革显成效( 二 )

  优化事业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更高质量公共服务需求 。

  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实现政事分开

  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实施范围 , 在全面清理行政职能的基础上 , 按照能转职能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转为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并综合设置的原则 , 将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 。

  目前 , 已将8家完全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并撤销了事业机构 , 近期拟再撤并45家单位 , 预计精简编制1800余名 , 精简副厅级领导职数3职、处级领导职数189职 。

  重新优化直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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