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措施激发居民消费潜力

  新疆日报讯(采访人员陈蔷薇报道)为推进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 ,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大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 更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 近日 ,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意见》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以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为统领 , 营造激发消费潜力的良好环境;坚持消费引领 , 倡导消费者优先;坚持市场主导 , 实现生产者平等;坚持审慎监管 , 推动新消费成长;坚持绿色发展 , 培育健康理性消费文化 。

  为构建更加成熟的消费细分市场 , 培养壮大消费新增长点 , 《意见》从促进实物消费不断提档升级、推进服务消费持续提质扩容、引导消费新模式加快孕育成长、推动农村居民消费梯次升级4个方面 , 提出了涉及吃穿用消费、住房消费、汽车消费、信息消费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 这些措施围绕居民吃穿用住行和服务消费升级方向 , 突破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 , 适应居民分层次多样性消费需求 , 保证基本消费经济、实惠、安全 , 培育中高端消费市场 , 以形成若干发展势头良好、带动力强的消费新增长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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