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明察暗访揪“老赖” 法官迅速出击顺利执结( 三 )

锲而不舍 旧案终得圆满了结

“法官你好!已经查到黄某的办公地址 , 他租了一间仓库……”近日 , 江南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微信弹出了一条信息 , 由一件2015执行案件的申请人覃先生发来的 。 覃先生于2014年与广西某电子科技公司签订了加盟合同书 , 并交纳了加盟费及房屋租赁费用 。 之后由于该公司未能提供应有的业务支持 , 且提供的产品存在诸多问题 。 覃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加盟合同 , 并要求该电子科技公司退还加盟费并赔偿房屋租赁损失 。

法院经过一审、二审 , 判定电子科技公司需向覃先生支付2万元 , 但判决生效后该电子科技公司并未履行判决义务 。 2015年覃先生申请立案执行后 , 法院经过财产查询也未能查到该公司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 并且该电子科技公司也已经在诉讼过程中搬离了原经营场所 , 无法联系到相关负责人 。 公司股东均已实缴了出资 , 也不符合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法定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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