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保健食品应标注不具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中新网1月29日电 29日 , 市场监管总局在官网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保健食品标签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 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意见稿提到 , 保健食品标签上应当设置特别提醒区及特别提醒 , 特别提醒应当使用黑体字印刷 , 包括以下内容: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

意见稿指出 , 保健食品的标签内容应当与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载明的相应内容一致 。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保健食品标签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 , 接受社会监督 , 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

意见稿提到 , 保健食品标签上应当设置特别提醒区及特别提醒 。 特别提醒区应当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主要展示版面 , 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30% 。 特别提醒区内文字与特别提醒区背景应当有明显色差 。 特别提醒应当使用黑体字印刷 , 包括以下内容: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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