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洪山当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四 )

2011.10--2013.01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厅级审判员、执行局局长 。

2013.01--2018.02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3.12正厅级) 。

(其间:2014.09--2017.06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 获法学博士学位;2016.06--2016.10参加中央专项巡视工作 , 任巡视组副组长;2017.09--2018.01中央党校第43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

2018.02--2018.11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厅长级) 。

2018.11--2019.01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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