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蔚冈:屏蔽抖音,微信是反制对手还是涉嫌垄断( 三 )

如何看待微信的这种行为?很多人认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 , 或者说是涉嫌垄断 。 比如说1月30日的《法制日报》以《微信给抖音"亮红牌" 是垄断还是不正当竞争引发争议》为题报道了抖音新用户无法正常以微信授权的方式登录抖音的事件 。 尽管文中采访的几位专家大都表示这种行为并不属于反垄断 , 也不属于不正当竞争 , 但是从标题来看 , 似乎这种行为不是属于垄断就是属于不正当竞争 。

说微信禁止第三方链接的做法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 , 支持者经常援引的是第三章中有关“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 , 认为微信作为中国最大的社交应用软件禁止第三方应用分享 , 显然是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何为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 , 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 , 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 ”同时还规定了七种行为被视为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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