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解读:公积金新政有7大变化,异地缴存可申请贷款( 四 )

《细则》第四条:在本市(含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 , 下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个人自愿缴存者) , 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

在本市以外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异地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 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

解读:根据《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建金〔2016〕230号)的相关规定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情况通报》(川建金管〔2018〕961号)的工作要求 , 在异地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的职工也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 取消了异地贷款职工需具有成都市户籍等规定 , 享有与同本地贷款职工同等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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