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规2月1日起施行:更有效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三 )

  规定要求 , 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主体责任 , 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 建立信息内容审核、信息数据保存、信息安全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规范;在显著位置准确无误注明信息来源 , 并确保文字、图像、视频、音频等形式的金融信息来源可追溯;配备相关专业人员 , 负责金融信息内容的审核 , 确保金融信息真实、客观、合法 。

  规定明确 , 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散布虚假金融信息 , 危害国家金融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的;歪曲国家财政货币政策、金融管理政策 , 扰乱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的;教唆他人商业欺诈或经济犯罪 , 造成社会影响的;虚构证券、基金、期货、外汇等金融市场事件或新闻的;宣传有关主管部门禁止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内容 。

  此外 , 规定还要求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 , 依法对金融信息服务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 有关单位、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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