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们注意啦!过年这几个“不”要做到!( 二 )

  1、 违反有关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奖金 , 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都是违纪行为 。

  2、 专项经费须专款专用 , 但有的党员干部竟挪用这些经费违规发放津补贴 , 揩了公家的油 , 肥了自己的膘 。

  3、 津补贴发给谁、如何发 , 有明确规定 , 但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却把津补贴当做“送人情”的手段 , 在小圈子里“送温暖” 。

  4、 以“加班误餐补助”及“委屈奖”“敢问奖”“善说奖”等名义 , 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 。

  这些“礼”不能收、不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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