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们注意啦!过年这几个“不”要做到!( 八 )

  2、警惕婚丧喜庆敛财换花样:有的干部只让管理对象随礼 , 但不参加宴请 。

  3、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到企业开展公务活动 , 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 , 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 。

  4、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公务用餐应安排在单位内部接待场所或者政府定点采购的饭店 , 不得利用企业的招待场所搞变相吃喝 。 不得参加由企业组织的宴请活动 , 更不得要求企业为单位或个人的宴请活动买单 。

  5、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执行特定公务期间 , 除了正常公务接待 , 应拒绝其他一切可能影响正常公务活动的吃请 , 更不得借机大吃大喝 。

  6、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提倡简朴 , 防止大操大办、大吃大喝 。 对于他人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 , 不盲目捧场 , 应自觉回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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