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侵吞公款超千万元 安徽省地矿局原局长李从文受审

新华社合肥1月31日电(采访人员张紫赟)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审理安徽省地矿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从文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 。

据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 2008年至2016年 , 李从文利用担任安徽省地矿局副局长、安徽省地矿局局属企业安徽迪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安徽地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安徽省地矿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 , 伙同他人以虚开工程发票、虚增工程成本的方式 , 套取、侵吞公款1186万余元;公款报销私车费用人民币5万余元 , 共计1191万余元 。 2003年至2016年 , 李从文利用担任安徽省地矿局经营管理处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安徽省地矿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在承接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 , 收受请托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2万余元 。

检察机关认为 , 李从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 利用职务便利 , 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 , 数额巨大 , 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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