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17岁男孩不满邻居熏腊肉,谎报火警被罚款( 二 )

接警后 , 派出所值班民警连同红格镇专职消防队员迅速出警 , 到达现场后 , 并未发现有报警人称的火情 。

经查:系一居民在农贸市场公路边烧火熏制腌肉 , 产生的烟雾飘散至王某(男 , 17岁 , 会理县人)理发店门内 , 王某感觉呼吸难受并心生不满 , 故谎报警情称有火情 。 红格派出所经过调查取证后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某进行治安罚款的处罚 。 同时 , 民警对熏腊肉的户主的行为进行了及时制止和教育 。

警方提醒:报警时要如实反映情况 , 乱报和谎报警情是一种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 造成公共警力资源浪费的违法行为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 谎报警情是违法行为 , 可以依法对行为人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情节较轻的可以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采访人员江龙 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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