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新规今起实施:侵犯民警执法权威或被追刑责( 八 )

江苏: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安保机构

《江苏省医疗机构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将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

依照规定 , 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或明确治安保卫机构 , 配备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治安保卫管理人员 , 其中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 应当设置专门治安保卫机构 。

医疗机构原则上按照不少于在岗医护人员总数3%或者每20张病床1人或者日均门诊量3‰的标准配备保安员 , 并在考核合格取得保安员证后方可上岗 。 安(消)防监控中心岗位保安员应当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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