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院这一年:线上司法展现出巨大发展空间( 三 )

  “一体系”是指以规范互联网司法程序为目标 ,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 创建全覆盖的网上诉讼规则体系 。 针对在线诉讼流程的规范性、诉讼主体身份的可查性、当事人在线行为的可控性、电子证据认定的可信性、在线审理模式的高效性等网络化审判中出现的新问题 , 探索形成涉网案件审判的程序规则和操作指引 。 2018年9月 , 最高人民法院在吸收杭州互联网法院网上诉讼规则试点经验的基础上 , 出台了《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通过对互联网案件的有效裁判 , 互联网法院已成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排头兵 。 截至2018年10月 , 杭州互联网法院共受理各类互联网案件14000余件 , 审结11700余件 。 相比传统审理模式 , 杭州互联网法院“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展现出巨大优势 。 例如 , 开庭平均用时和审理期限分别比传统审理模式节约65%和25% , 99%的案件当事人息诉服判 , 其中的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高达97% 。 可以说 , 互联网法院的审判质效显著提升 , 司法权威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 , 推动互联网营商环境明显优化 , 网络空间治理能力持续增强 , 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更加直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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