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为安谈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四 )

  对于互联网中侵权尤其侵犯著作权而言 , 互联网法院将发挥很大作用 。 侵权作品传播速度很快 , 范围也广 。 如果能够通过互联网法院及时进行维权 , 对权利人来讲是一个很好的保障措施 。

  采访人员:您一直积极参政议政 , 对中国《产品质量保护法》、《商标法》等法律的修改都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 这些文件据说被您保存在几十个大箱子中 , 其中还包括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所听取的报告、国务院的反馈等 , 后来您又参与创设了品保委 , 作为一名外企人士 , 为什么积极参与中国的知识产权工作 , 纳言进谏?

  张为安:我是在台湾出生长大的 , 我的父母亲都是江苏人 , 在上海结婚 , 因为历史的因素他们到了台湾 。 我一直很想回家乡来看看 , 我很高兴我能够有这个机会回到大陆来工作 。 我在1998年1月1日正式回到内地来工作 , 在美国强生公司总部法律顾问室工作 。 当时 , 我服务这家公司的假冒商品充斥 , 导致这家公司人员流失15% , 销售丢了70% , 生产班次从一周21班减到5班 , 到最后全面停工 。 全球董事长给我们指示 , 6个月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 就要关厂撤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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