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谎称闺蜜染艾滋 其实是在骗钱法院审理后判其入狱服刑10年( 四 )


  据了解,就是这个每瓶12元的乌鸡白凤丸,在翟某这里,从2006年的670元最终涨价到了2.1万一瓶。
  翟某称她之所以对药品加价,是为了收取一些劳务费。民警当即质疑,翟某花费100余元购买的药品,到了王丽手中的价格却翻了210倍,与所谓劳动力的价值完全不符,但翟某坚称:我解释不了,我就是这么想的。
  关于自己为何会想到要诈骗好友,翟某回复称:就是鬼迷心窍,想骗她的钱。而在12年间,两人一直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王丽还称翟某为翟姐。由于王丽身体不好时常生病,翟某还经常悉心照顾,俨然一副好闺蜜的样子。
  法院认定翟某构成诈骗罪
  判其有期10年退还64万

  2018年5月28日,北京朝阳检察院以翟某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一审开庭时,翟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的罪名没有异议,但并不认可指控的64万余元,仅承认诈骗10余万。
  翟某的辩护人则称,在案证据证明,翟某实际收取王丽汇来的钱款共计21万余元,其中,两人正常经济往来的11万余元应扣除。
  经审理,法院一审认为,翟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诈骗开始的时间、药品价格等被害人陈述和被告人供述,可印证翟某的实际诈骗数额为64万余元,故对翟某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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