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逆行”讨薪350万 59名农民工喜领工资( 二 )

  岁末年关,夏某以支付案涉工程农民工工资为由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申请先予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民四庭第一时间落实相关工作,扣划公司银行存款349.4643万元用于支付案涉工程农民工工资,泰州市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组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

  春节临近,许多人都在赶往回家的路上,然而还有很多“逆行者”,用他们的无私奉献和无悔追求。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逆行”赴镇江讨薪350万元,现场发放给59名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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