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家资金 为“福利”丢了责任的县图书馆馆长( 二 )

  “工作多年 , 待遇却不见提高”“跟其他单位一比 , 总觉得待遇不好”“身边的同事叫苦连天”……图书馆是“清水衙门” , 没有一点经营性收入 , 自产收入为零 。 面对单位的同事提出要解决福利待遇问题的时候 , 赵楷作为单位负责人丢了责任心 , 开始做起“老好人” , 想办法为同事解决福利待遇问题 。

  “职工发放年节费用或单位资金紧张的时候 , 就通过财务人员向对方单位讨要一些钱;外出旅游的时候 , 通过供应商 , 提供一些住宿、餐饮、景点门票、小礼品等费用 。 ”2012年至2016年 , 赵楷在被告单位新昌县图书馆担任馆长期间 , 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 县图书馆通过在书籍采购过程中 , 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方式 , 收受相关单位所送人民币共计36万余元 , 用于发放工作人员福利及支付单位其他开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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