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事件:集团原董事长等被问责,相关负责人全免职

刚刚 , 同仁堂“蜂蜜事件”的处理结果出来了 。

近日 ,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向同仁堂蜂业下达行政处罚通知 。 理由是 , 同仁堂蜂业在盐城金蜂公司进行生产时 , 存在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 ,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

2018年12月15日 , 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零距离》栏目播出了盐城金蜂公司“回收过期蜂蜜、更改包装标签”的新闻 , 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 依据当时初步调查掌握的情况 , 同仁堂蜂业于次日公开道歉 , 后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过深入调查 , 做出了相应处罚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 , 同仁堂蜂业发布声明称:本次事件是该公司部分人员违反《食品安全法》 , 利用回收蜂蜜做原料生产食品及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导致 , 公司已对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在内的所有相关责任人做出免职处理 。 为最大限度降低对消费者的影响 , 决定即日起 , 对市场监管部门认定已流入市场的涉事产品依法召回 , 具体召回方式详见同仁堂蜂业公告;对于所涉产品的经销商 , 也将按合同承担责任 。 同时 , 为确保食品安全 , 对2018年10月以后标示为“受托方: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瓶装蜂蜜进行全面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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