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百元卖房给大儿子 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无效( 三 )

  知道了老人的心思之后 , 徐法官在诉讼过程中 , 也组织了几次调解工作 。 但大儿子却表示父亲没有老年痴呆、意识不清 , 把房子卖给自己就是他的真实意思 , 因此调解也没能达成一致 。

  经审理后法院认为 , 涉案房屋是毛老先生与妻子的共同财产 , 父子二人对此是明知的 , 毛老先生在未提交证据证明他经妻子同意的情况下 , 将房子以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方式与大儿子订立合同 , 属恶意串通 , 侵害了妻子的合法权利 , 因此判决父子二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

  这样一来 , 房子还得回到老爷子名下 , 对老人的权益也是一种保障 。 今后子女们都参与继承也符合老人的真实意思 。 (采访人员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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