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发布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细则( 二 )

  细则明确3类高层次人才保障标准 。 人才公寓面向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供应 , 每人限供1套 , 免收一定期限的人才公寓租金 , 作出相应贡献的 , 赠送相应份额的产权 。

  据介绍 , 引进的各类人才自在海南省落户之日起购买住房(含商品住宅、产权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共有产权住房、限售商品住房)的 , 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也可享受同等待遇 。 未落户的引进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含产权式酒店或酒店式公寓) , 按照海南省相关政策执行 , 在相关政策未颁布实施前 , 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