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权谋房 权财两空( 十 )

  当时的徐祖萼已然分不清和商人交往的纪律底线何在 。

  2011年4月至2015年3月 , 郑某某以月租金1万元的价格承租了徐祖萼一套位于杭州市佑圣观路的房子 。 而后来经评估 , 这套房子在郑某某承租期间的市场月租金应为5500元左右 。 徐祖萼通过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出租房屋的方式 , 非法收受郑某某14.7万元 。

  在接受采访人员采访期间 , 徐祖萼曾多次提及自己没有回答好一个问题: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 , 在利益诱惑面前 , 没有想清楚他们“为什么给我”这个简单而又复杂的问题 。

  “如果不是因为我手中的权力对他们有用 , 他们怎么可能以这么低的价格卖房给我?”徐祖萼像是问采访人员 , 更是在问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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