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徐祖萼案剖析( 九 )

  他坦白,当时在低价购买秀水山庄、九龙山庄小区房产时,已经把房产商们当作了朋友,忘记了他们商人的身份 。

  2006年下半年,徐祖萼利用担任上城区区长的职务便利,为郑某某在筹建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时注入国有资金等事项上谋取利益,还以高价出租房屋、收受卡券等方式先后14次“笑纳”郑某某送上的22.2万余元财物 。

  当时的徐祖萼已然分不清和商人交往的纪律底线何在 。

  2011年4月至2015年3月,郑某某以月租金1万元的价格承租了徐祖萼一套位于杭州市佑圣观路的房子 。 而后来经评估,这套房子在郑某某承租期间的市场月租金应为5500元左右 。 徐祖萼通过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出租房屋的方式,非法收受郑某某14.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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