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3个月闪离并分给前妻32间铺面,成都男子却被判刑一年半( 八 )

而通过离婚分割给前妻的房子由于已经卖给了第三人 , 如第三人是善意取得 , 则无法拿回 , 如非善意取得 , 则可通过诉讼挽回 。 仍在其前妻名下的房产 , 将会继续执行 。

与该案类似 , 湖南娄底人陈某曾在被起诉要债后与妻子离婚 , 将房子归于女方 , 随后被债权人告上法庭 , 要求确认《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无效 。 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认为 , 在明知拖欠债务且已被提起诉讼的情况下 , 陈某与妻子在离婚时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行为存在恶意串通 , 且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 对债权人确认财产分割的约定无效的诉讼请求予以了支持 。

事实上 , 夫妻之间离婚后 , 各自所有的财产属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 , 很多案例显示 , 在离婚后 , 拥有财产的一方如变心或将财产出卖 , 另一方无法要求偿还、索赔 。 红星新闻曾报道过一起广元夫妻假意离婚躲避债务 , 将所有财产均分给女方 , 最终妻子却不愿复婚的案件 。 在该案中 , 男方不仅复婚遭拒 , 起诉前妻重新分割财产也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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