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5万元成会员,即可拥有一套海景房” 你信吗?(11)

  余恩年等人通过发展下线提成的方式非法获利3000余万元 。 检察人员在讯问余恩年等传销人员时 , 他们均拒不认罪 , 认为他们这是在为国家经济作贡献 , 不是在进行传销 。

  办案检察官指出 , 尽管该传销组织称自己没有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 , 但是无论传销组织披着投资还是买房等外衣 , 只要符合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的 , 就属于传销 。 为使传销更隐蔽、更具欺骗性 , 他们与以往传销组织不同 , 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拉人头式传销 , 不限制人身自由 , 不讲关于传销关于拉人头等课程 , 但机关算尽 , 这伙人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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