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拿“熊孩子”怎么办?对“坏叔叔”怎么管?最高检发话了!( 六 )

  

  上海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田相夏分析:我们国家当前的刑法 , 主要是针对14周岁以上的人犯罪适用 , 如果14周岁以下的孩子犯了罪该怎么办?目前我们国家的司法机关只能简单的进行批评和教育 , 然后只能一放了之 , 这就需要我们国家去探索我们的保护处分制度 , 比如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孩子 , 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孩子犯了不同的行为错误 , 实施不同的保护处分措施 , 来探索在刑罚之外建立一个立体的、相对来说比较完善的、针对未成年人的一个单独处理措施 , 出发点和立足点主要是保护孩子 , 而不是立足于惩罚犯罪的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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