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申领奖励不必开证明( 二 )

  30项证明取消后可直接办理

  此次取消的49项证明中 , 有21项是北京市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 , 包括独生子女父母申请领取相关奖励、扶助事项时 , 需提交的档案存放单位、居(村)委会开具的生育(含收养)情况证明;夫妻申请再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时需提交的证明;高校毕业生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贷款代偿时 , 需提交的就业部门开具的在北京边远山区服务就业3年以上的就业和在岗信息证明;在外省市、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就读的北京市户籍学生 , 申请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时 , 需提交的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随军未落户北京的军人子女 , 申请在京入学时 , 需提交的军人所在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等 。

  此外 , 低保和分散供养人员申请享受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补差)、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申请抚恤金等 , 均不再需要提供街道办或派出所提供的证明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