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权威发布)( 三 )

  在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方面 , 2018年 , 经检察机关建议 , 行政执法机关共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3550件478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件3140件3942人 。

  为了避免“案子办了 , 人也判了 , 污染依旧” , 检察机关还结合办案 , 积极开展生态恢复检查工作 , 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 并综合考虑实际修复等因素 , 对案件作出相应处理 。 截至2018年12月底 , 共有30个省、市、自治区的检察机关会同法院、公安、环保等部门建立生态环境恢复性检察工作机制2327个 , 建立各类生态环境修复基地459个 。 2018年 , 共补植复绿树木8591万株 , 增殖放流鱼苗7467万尾 , 恢复耕地8.4万亩 , 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费用3.6亿元 。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也给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提供了强大助力 。 2018年 , 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类案件59312件 , 约占全部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一半左右 , 其中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3521件 , 经诉前程序行政机关整改率达到97% , 督促被毁损污染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得到修复210万亩 。 张雪樵说:“中国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 与行政机关形成合力 , 能够解决公地治理的世界性难题 , 这是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独创之处 , 也是生命力彰显的所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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