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印人民币样式魔术道具,临沂夫妻被控“伪造货币罪”( 五 )

  “伪造货币罪”需要由主观故意想要乱真和客观上达到以假乱真效果两方面构成 ,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解释说:“这个“伪造货币”是指仿造货币的样式非法制造 , 它要求客观上足以以假乱真 , 这样才能达到破坏金融秩序、扰乱真币流通的效果;另外 , 主观上也是想把假币制造出来以後当真币使用 , 主观上要有这个意思 。 如果说客观上它不足以乱真 , 人人一看到、一摸到就都认为是假的 , 根本没有冒充真币流通的可能性 , 假到这个程度 , 然後主观上当然也就没有冒充真币流通的意思 。 这两方面结合起来 , 就不构成 。

  在崔善村的辩护律师徐昕看来 , 崔善村在主观上不存在制造假币的故意 , 在客观上没有扰乱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秩序 , 应当不构成“伪造货币罪”:“我认为这个案件不构成犯罪是非常明显的 , 因为伪造货币这个犯罪的核心是要以假币来冒充真币 , 那他(崔善村)在这个过程中 , 一是没有任何用假币来冒充真币的主观意图 , 然後最主要的是客观上制造出来的所谓“假币”完全是和真币差距非常大 , 用很劣质的材料生产 , 而且粗制滥造 , 没有任何防伪的设计 , 就像印名片那种普通的印刷 , 所以不会产生误解 。 也没有水印、冰线这些防伪东西 , 他也没有能力做这些 。 而且上面印着“魔术道具”这几个字 , 没有人会混淆 。 它根本和真币差别非常大 , 没有混淆的可能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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