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两会聚焦激发市场活力:税要减费要降,企业上阵要轻装( 四 )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新推出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多个税种,覆盖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 。

  此次新政范围广力度大 。 根据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据统计,此次推出的新政仅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税,就惠及1798万家企业,占全国纳税企业总数的95%以上,其中98%是民营企业,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政策文件明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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