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藏于灌木丛中持刀抢劫 得手1部手机获刑1年半

据安徽网报道 , 因为手头紧张 , 男子秦某某竟持刀抢劫 。 因犯抢劫罪 , 日前 , 秦某某被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一千元 。

经审理查明 , 被告人秦某某因经济拮据 , 预谋抢劫他人钱财 。 2018年4月22日0时50分许 , 被告人秦某某持刀藏匿于合肥经开区宿松路与紫云路交口南侧往东50米左右的高速桥下灌木丛中 , 趁被害人蔡某由西向东路过此处时 , 秦某某从背后勒住被害人蔡某的颈部 , 将刀抵于蔡某胸口 , 被害人蔡某在与秦某某搏斗过程中 , 手指、右胸、脖子处被秦某某持刀划伤 。 后秦某某抢得一部手机后逃离现场 。

经鉴定 , 涉案手机价值649元;被告人秦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 , 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秦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持刀抢劫他人财物 , 价值649元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 被告人秦某某在本案中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 可以减轻处罚;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 可以从轻处罚 。 综上 , 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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