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在南宁燃放烟花爆竹 放完之后或将面临很严厉的惩罚( 二 )


  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昨日提醒,元宵节准备到了,南宁市禁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规定,警方将加强巡查,市民如发现违规燃放的行为,请报警处理。《规定》划定了城区范围内的禁止燃放和限制燃放区,禁止燃放区基本涵盖了南宁市的城市建成区。其中,既包括快环以内旧中心城区,又涵盖了新发展起来的人口较为密集的凤岭片区、东盟商务区、仙葫片区、青秀山片区、柳沙半岛片区、万达茂片区、五象新区核心区、良庆镇及大沙田片区、经开区、广西药用植物园片区、高新片区、安吉片区、相思湖片区以及邕宁区蒲庙镇建成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外,泉南高速公路高改快路段、那安快速路、南宁绕城高速公路、南宁绕城高速公路高改快路段、那安快速路、梁村大道、那元路、汉林街、和平二街、和平三街、仙鹤路、邕江南岸、仁福大桥(规划)、临仙路组成的环道以内的区域,以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公墓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内不得经营烟花爆竹;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为临时销售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内,禁止在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内,在下列时间准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一)农历除夕、正月初一;(二)农历正月初二至初六以及正月十五每日的上午7时至晚上12时;(三)壮族三月三、清明节假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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