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规医美机构横行 小心“微整”变成“危整”( 二 )

  经审查查明,杨某于2016年底开始通过朋友圈发布广告,招揽微整形生意 。 为了便于秘密开展业务,杨某在一酒店专门租下一间客房作为“美容工作室”,除提供常规的纹绣、美甲美容外,还为客人做微整项目 。 杨某采用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从境外购买肉毒素、玻尿酸等非法美容针剂,通过微信朋友圈、美容行业微信群、QQ群等渠道发布广告对外销售,顾客购买后,他们在收取货款后将这些制品快递到顾客手中 。 杨某伙同崔某通过微信向孙某销售肉毒素、玻尿酸等共计40160元,孙某再转手向外销售 。

  杨某等人购入的这些制品单价仅需两三百元,经过多层下线营销人员推销,再通过美容机构注射到顾客体内,价格上升至数千元 。 使用这些针剂药品的美容店根本就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负责注射的工作人员更没有《医师执业资格证》 。

  经法院审理,依法以销售假药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8.2万元;判处崔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8.2万元;判处孙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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