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交通局长路子野!收钱收房开火锅店亏了有人填坑( 二 )

  起诉书提及了陈华明涉嫌收受贿赂的具体情况 。 如:检方指控称 , 2010年至2013年 , 在刘某某实施的“2010年至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等工程中 , 陈华明利用职务之便在监管、检查验收、拨款等方面 , 为刘某某提供帮助 , 接受刘某某免除的8万元债务、收受现金5万元 。

  此外 , 检方还查明 , 在2009年下半年 , 陈华明与刘某某、时任雁江区某乡党委书记张某某合伙 , 在雁江区黄龙附近经营一家店名为“愚人码头”的火锅店 。 该火锅店由陈华明、刘某某、张某某三家股东共同出资20余万元经营 , 陈华明、刘某某各占股40%、张某某占股20% , 陈华明实际出资约8万元 , 陈华明的妻子吕某某负责火锅店的财务收支 。 2010年6月左右 , 该店因经营亏损 , 进行散伙结算 , 火锅店欠账约20万元 , 按出资比例陈华明应承担其中8万元 。 刘某某和水利工程合伙人凌某某为在小农水项目上得到陈华明的关照 , 遂商量后代陈华明支付了该笔欠账 , 陈华明对此予以默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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