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护士”能否催动养老护理体系升级( 二 )

  注册护士须有五年以上经验和护师以上职称

  “网约护士”是近年来互联网医疗创业的热门项目 , “人在家中坐、护士上门来”的服务场景很有“大爆”潜质 , 国内创业企业一度紮堆诞生 。 但护士上门服务所关涉的多点执业、医疗风险等问题始终困扰着这一业态发展 。 这次 ,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终於对此类服务的提供主体、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监管、风险防控等作出明示 。

  试点方案指出 , “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护士 , 依托互联网等资讯技术 , 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 , 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 。

  “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提供主体应是实际确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已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的实体医疗机构 , 它们可依托互联网资讯技术平台 , 派出本机构注册护士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 , 将护理服务从机构内延伸至社区、家庭 。 派出的注册护士同样有资质门槛——应当至少具备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 , 能够在全国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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