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霞浦县委原书记王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二 )

  王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 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 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 性质严重 , 影响恶劣 , 应予严肃处理 。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 , 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 , 决定给予王斌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福建省第十次党代会、宁德市第四次党代会和霞浦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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