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瓜视频被告侵权!未得腾讯允许商业直播“王者荣耀”( 二 )

2018年9月21日 , 原告腾讯成都公司、腾讯深圳公司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 称被告阳光文化公司、今日头条公司、字节跳动公司、优视公司在“西瓜视频”APP上直播《王者荣耀》游戏 , 侵犯了腾讯成都公司、腾讯深圳公司对该游戏享有的著作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 , 要求四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20万元 。

2018年10月16日 , 腾讯成都公司、腾讯深圳公司提出行为保全申请 , 请求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裁定立即停止“西瓜视频”APP以直播方式传播《王者荣耀》游戏内容 。

腾为称 , 其为《王者荣耀》游戏的研发运营支付高昂的经济成本 , 《王者荣耀》游戏发布至今深受市场欢迎 , 阳光文化公司、今日头条公司、字节跳动公司未经许可 , 通过其经营的“西瓜视频”APP招募、组织主播直播《王者荣耀》游戏并获得巨额收益 , 并在主观上具有攀附《王者荣耀》知名度及市场竞争优势吸引观众的故意 , 客观上获得巨大的商业利益 , 对腾讯深圳公司直播市场的运营造成重大损失 , 构成不正当竞争 。 “如果上述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予立即制止将导致申请人的损失无限扩大 , 难以弥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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