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网瘾问题加剧 电竞应避免成为游戏“漂白”手段(20)

  那么 , 作为一个游戏厂商 , 又同时掌握着强大的舆论工具 , 这是不是不妥?我们是不是应该有类似于《反垄断法》的制度 , 强行剥离这些公司的媒体平台 , 或者进行企业拆分 。

  电子竞技进入亚运会和可能进入奥运会 , 是近两年的舆论热点 , 也是电子竞技进行形象革新的有力抓手 , 但是电子游戏的所谓竞技化本身还存在极大争议 。

  著名体育学者易剑东在去年9月提出了《中国电子竞技十大问题辨识》 , 指出“电子竞技作为一种新兴的智力竞技和精神娱乐 , 与追求强化体能或身体极限的体育判然有别 , 可以按照其自身规律独立发展 。 将电子竞技置入体育体系 , 对其自身和体育均有较多不利影响 , 尤其与体育概念及体育价值体系有着显著的冲突 。 中国电子竞技发展处于中国青少年体育尚未成型和国民(特别是青少年)近视率世界最高、慢性病流行、健身风气不彰、生育率严重偏低等特殊背景下 , 必须得到理性的政策规制 , 甚至征收行业的专项税收 , 方能逐步达成社会经济、文化的协调效应 。 笔者建议政府乃至电子竞技投资人支持开展关于电子竞技缺陷、弊端和不足的大样本量、长时段研究 , 以形成客观、公正、平衡的电子竞技研究与传播格局 , 从而实现电子竞技自身理性、平和与持续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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