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来了!税务局通知2019年7月1日开始征收!(20)
第十四条 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 , 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 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 , 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
第十五条 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 , 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 。 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 , 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 , 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
推荐阅读
- 「小蜜疯汽车」UVeye开发紧急车辆检测系统,无接触检测新冠患者
- 『蛋蛋懂车』泉州石狮这些车辆违反禁令停车被曝光!看看有你的吗
- 鼎盛军事■故意设路卡,结果绕道俄军车辆陷进泥地出,美军又在叙利亚搞事情
- 「西固交警大队」西固交警热心帮助,车辆故障抛锚
- #科技吧#Valet”让车主不必离开家就能获得车辆服务,沃尔沃推出“Volvo
- [武汉市场监管]武汉车辆可以年检了(附44家车检机构名单)
- 北京日报客户端@3项交管新规全国落地,32.6万名车主在转入地办理车辆转籍
- 「社会治安管理员」他竟发现所有车辆都和自己反向行驶,驶上高速后
- [爱车的lover]疫情期间为什么车辆也要注意防护?病毒无孔不入切勿大意!
- #CarSee车影#最大扭矩300牛·米,这车不用摇号还免购置税,理论续航超600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