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文: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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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文: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本文标题:江苏发文: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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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现代快报采访人员注意到,其中提出了一揽子教育利好消息,包括江苏将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财政教育经费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防止出现“空壳学校”

意见提出,江苏要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其中,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加速、外来人口增加、生育政策调整等因素,科学预测学龄人口变化情况,合理规划配置教育资源,努力实现学校布局合理化、规模适度化、办学标准化,防止出现“空壳学校”。

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优质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着力解决控辍保学、“大校额”“大班额”、随迁子女就学、家庭无法正常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的农村留守儿童入校寄宿等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

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

对老师们来说有一个好消息!意见中明确,财政教育经费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

意见提出,江苏要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江苏各地要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凡未达到要求的地区要限期整改,财力较强的地区要加快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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